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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微信公众号:湖北展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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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分校: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汉江师范旁)全兴广场写字楼20楼
咨询电话:15629509178(陈老师)

3.考察工作由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统筹,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会同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注重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通过车都张湾网公示7个工作日。通过体检、考察的人选对象在拟引进对象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拟引进对象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19-8210052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8652306
举报电话: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19-8676290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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