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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微信公众号:湖北展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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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入围人员除需按要求提供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由退役登记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的《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资格复审认定表》(表样见附件4-2)。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可咨询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14-6586728。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六、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均含市域内外),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加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1)。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947。《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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